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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第三十九章 山名帝焱  (第2/2页)
么;而知道的那些人若是回忆起来,也只能说在“某一座”山中,曾经历了何等的惊心动魄。    他一时兴起,便想为这座山起一个名字。以赵均行将成为沂靖惠王的身份,为一座山赋名也足够有那个资格,但人情练达的他却不愿专美,而是将这份殊荣交给了沈韩。    沈韩推辞不过,倒还真的用心思索了一下。    神农架在民间亦有神农山之称,再将这座山叫做神农山,显然并不合适。其实,神农与炎帝所指的,本来就是同一个人,在那座无名山上又恰好有一座炎帝的庙宇。沈韩想了想,说不如就叫它“帝焱山”,三火之焱,取炎帝之音,又暗喻山中有此一番的火劫。    赵均听后抚掌大笑,“好!好名字!神农架中帝焱山,帝焱山上炎帝庙,炎神帝前斩恶狼……自此之后,帝焱山之名当永传千古。”    他当即下令,在众人中找出一个能工巧匠,选取了一块醒目的山岩,刻上了“帝焱山”三个大字,并在其旁又留下一行小字“宋人于此,斩白狼,屠金兵!”    这一次虽然危机重重,最终却可说是皆大欢喜……    宋金世代血仇,近些年面皮撕破之后,刀兵再起,连年征战不休,一场大胜所带来的畅快本就是题中之意,而除此之外的所获之丰,同样让众人狂热不已。    白狼的尸体一直被艮庄人带在身边,自不必说,连之前丢弃的那上百具狼皮也都失而复得。    沈韩或许还不清楚这些东西的价值,赵均和沈元义这些人当然明白。    宋朝人虽多好文,但骨子里又极其仰慕血性和勇武,狼这种动物恰是此种性格的最好代表。也是因此,狼的皮毛深受上层官绅士族的喜爱。    即便到了京城那种地方,一张完整的上好狼皮都是千金难求,而上百张加起来,必然是个令人咂舌的天文数字,就算是富贵如金承麟也不能无视。若非如此,他又怎会将这些东西一件不差地收集起来,带在了身边。    但话又说回来,这些狼皮多数都是沈韩他们的战利品,无论赵均还是艮庄之人,对此都从未动过什么心思。    真正让他们兴奋的,是另外一些东西……    当初沈元义为了防止金兵逃脱,曾经刺伤并驱赶了十几匹战马。    由于山路难行,这些马并未跑出多远,便委顿在地,被那些追杀金兵的艮庄庄众悉数找了回来。    沈元义自己也是爱马之人,加之原本就只是想驱散它们,下手自然不重,此刻在经过一番救治之后,大多都已恢复了生机。    倘若仅仅是这样,也还称不上惊喜。    众人审讯那些被生擒的金兵时,在秦舒瑶的协助下,还发现了更多意外的收获——    原来,这些金兵竟都是骑马而来,只不过进山之后被迫改为徒步,这才将马匹暂存在了一处地方,留了十几人的一个小队负责看守。    以艮庄少年对这里环境的熟悉,借由那人口中语焉不详的描述,轻易就判断出了那个地方的所在。    战马,在冷兵器时代是决定战力高下的重要因素之一。    澶渊之盟后,宋朝再无一块像燕云十六州那样的养马之地,优良的战马即便在军中,也是紧缺之物,更不要提他们艮庄。如今乍闻对方手中尚有近千匹战马,且无重兵看守,少年的心中便如同长了草一样,片刻也不想耽搁。    与赵均简单商议之后,少年当即分出一半兵力,甚至调走了刚得到的几匹马,亲自带队,向着那处地方奔袭而去。    福祸相依,因祸而得福,远比唾手而得更让人欣喜。    其他人将战场中的武器和盔甲收集起来,又将金兵的尸体掩埋在帝焱山下,方才在兴奋的情绪中,踏上了归途……
		
		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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